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項目名稱:《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21~2022年招標代理中介機構選聘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關于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選聘招標代理機構的公告第一頁
(1)原公告內容:“擬選聘4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機構作為南寧管廊公司2021~2022年度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現更正為:“擬選聘5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機構作為南寧管廊公司2021~2022年度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2)原公告內容:“五、服務收費:本項目服務費用依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guī)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及桂價費字〔2003〕7號的收費標準(不含上限控制價的編制服務)計算出的收費基價×中標下浮系數進行核算后,由招標項目的中標人向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支付,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應在發(fā)布的招標文件中向投標人明確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收取方式。如有特殊情況的,由采購人與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按實際情況另行約定?!?/span>
現更正為:“五、服務收費:本項目服務費用依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guī)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及桂價費字〔2003〕7號的收費標準(不含上限控制價的編制服務)計算出的收費基價×(1-中標下浮系數)進行核算后,由招標項目的中標人向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支付,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應在發(fā)布的招標文件中向投標人明確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收取方式。如有特殊情況的,由采購人與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按實際情況另行約定?!?/span>
2、關于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選聘招標代理機構的選聘文件
(1)第1頁第一章第一點
原選聘文件內容:“需聘請4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作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現更正為:“需聘請5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作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2)第3頁第二章采購須知前附表
A第2點,原選聘文件內容:“6、中標下浮系數按4家中標人的下浮系數的平均值確定?!?/span>
現更正為:“6、中標下浮系數按5家中標人的下浮系數的平均值確定?!?/span>
B第5點,原選聘文件內容:“......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南寧市平樂大道98號城建集團 2號樓2樓會議室)?!?/span>
現更正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南寧市平樂大道98號城建集團 6號樓1樓會議室)?!?/span>
(3)第4頁總則第二點
原選聘文件內容:“需聘請4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作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現更正為:“需聘請5家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作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定點單位。”
(4)第11頁第三章第二點評分項目(報價得分)
原選聘文件內容:“若入圍的中介機構不足4家時,基礎下浮系數直接以所有下浮系數報價的平均下浮系數計。”
現更正為:“若入圍的中介機構不足5家時,基礎下浮系數直接以所有下浮系數報價的平均下浮系數計。”
(5)第17頁,報價函
原選聘文件內容:“提交報價文件(包括報價部分、資信及商務部分、技術部分)1式5份”。
現更正為:“提交報價文件(包括報價部分、資信及商務部分、技術部分)1式2份”
3、選聘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更正日期:2021年6月2日。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孝星;聯系電話:0771-4898136
特此公告
南寧城建管廊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